【台中收購禮券】收購禮券新地標,全台灣業界首創收購禮券標準流程

周年慶後很多客人剩下很多禮券不知道該怎麼辦??畢竟禮券不像現金可以存在銀行~往往都會想知道台中哪裡有在收購禮券??我想要找一個實體店面,可以安心的交易場所~恩….以下答案首選當然是青蘋果3C

台中收購禮券選擇青蘋果3C的第二個理由當然是我們有契約,保障客人的買賣糾紛,我們有點鈔機,一切按照銀行規格,讓你不必擔心鈔票真假的問題,並且有監視器公開透明的方式~~安全交易

 

以下是新聞的轉貼

你是否有商品券禮券分不清楚??一次就搞懂遊戲規則

你不可不知道?禮券不可限時可找零&商品券過時效變廢紙

國慶連假期間,許多人趁百貨週年慶大血拼,滿手的商品券禮券,讓人「傻傻分不清」。事實上,一般禮券就像現金,可以找零及開發票,而百貨公司滿千送百所贈與的商品券及銀行滿額禮的商品禮券,只能照著業者的「遊戲規則」走。

根據零售業等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,禮券就等同現金,買東西找零且須開發票,並須載明發行人名稱、地址、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;禮券面額或使用項目、次數;禮券發售編號;提供至少1年的履約保證。不可以設定有效期限,不可限制使用地點、範圍、截角無效等,就算消費者要求退還禮券返還價金,也不能加收費用。

若是禮券不小心毀損或變形,但主、副券的重要內容還是可以辨識,則能要求業者補發,而紙本禮券業者可向消費者收取50元以內的補發費用;若是磁條卡或晶片卡的電子禮券,每張補發費用不可超過100元;記名禮券若是遺失,同樣可要求業者補發,消費者須支付工本費,但不記名禮券因無法證明持有者,若是不慎丟失,只能自認倒霉。

像是有些消費者常面臨主券不見了,副券是否能單獨使用的問題。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,目前定型化契約沒有相關規範,因此僅能視業者在合理範圍內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,或是副券使否能彰顯其為禮券的事實。

至於,商品券、商品禮券、抵用券、折價券、紅利券等,通常是由百貨公司等零售業回饋給消費者,就不在零售業等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範內。

由於已載明憑券對付一定數量貨物者,並在發售時開立統一發票,因此買東西不開發票不找零、無法兌換現金,只有商品價額超過券面餘額時,其差額由提貨人當場補足,並同時開立該差額發票。

也就是說,週年慶時百貨公司滿千送百的商品券,通常會限制使用範圍及時間,而且不能再累算回饋金額,若沒在一定時效內使用,就會變成廢紙,消費者應立即或於時限內用完。而銀行滿額送的商品禮券,大多沒有時限,同樣不能再累積滿千送百的優惠,可於週年慶過後再使用,以避免減損回饋效益。

陳星宏建議,雖然禮券不可限制使用期限,但是履約保證通常都有期效,一旦過了期效,業者必須申請延長,若遇到經營不善倒閉,且履約保證也逾期,消費者就無權使用,因此最好拿到禮券就盡快使用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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